一、台灣境內交易

(一)七天鑑賞期

台灣境內交易,根據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,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,且商品退回運費由公司承擔。請保持商品包裝完整寄回,經公司確認無誤後,即可申請退款。

(二)客製化商品

個人客製化商品,依據行政院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 公司有權不接受退換貨。公司同意並保證依照中華民國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或販售協議, 提供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予消費者。

二、台灣以外地區或跨境交易

(一)運費

除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,消費者在購買後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內請求解約退貨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當商品有以下情況時,商品退回運費由羅曼朵負擔:

  • 與訂單不符的商品(包含但不限於商品規格、樣式、數量等不符)
  • 商品有缺陷瑕疵 (包含但不限於品質瑕疵、運送過程毀損等)
  • 商品與商品頁說明不符(包含但不限於商品用途、商品功能等)

其他非上述所列情況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